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共5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不定项。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税金中,不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是()。【单选题】

A.土地增值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正确: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影响损益,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试技巧】重点记忆不得作为税金扣除的税种是增值税,其余的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税费可以简要了解,如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2、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万元。【不定项】

A.204

B.208.2

C.211.8

D.214.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3、下列关于医疗期间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多选题】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3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6个月

C.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12个月

D.实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间没有限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医疗期期间的确定。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间为24个月。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购进下列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单选题】

A.用于交际应酬而购进的酒类产品

B.用于应税项目生产而购进的动力燃料

C.为本公司职工健身使用而购进的健身器材

D.为生产免税产品而购进的原材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购进的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选项D)、个人消费(选项 A)、集体福利(选项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单选题】

A.车船的登记地

B.车船的购买地

C.车船的使用地

D.车船的生产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6、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7、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建筑业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8、下列个人收入应计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有()。【多选题】

A.工资

B.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

C.津贴

D.劳动保护费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正确:本题考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计算。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9、A市的甲公司和B市的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修理乙公司位于C市的设备,合同在D市签订。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A市人民法院或D市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依约提供的维修服务但乙公司一直未付维修款,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则该纠纷不能由()管辖。【多选题】

A.A市人民法院

B.B市人民法院

C.C市人民法院

D.D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BC符合题意:协议管辖排除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协议约定由A市和D市人民法院管辖,则排除了被告住所地B市(选项B符合题意)与合同履行地C市法院的管辖权(选项C符合题意);选项AD不符合题意。

10、下列各项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确定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进口应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C.以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